春暖花开,草木初萌。但一些随意侵占城市绿化的行为,既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对城市绿化造成了破坏。近日,周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了一起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的不法行为,车主被处以200元???。
近日,周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停放在环城北路边的绿化带上,整个车身压在绿化带上,下面的草皮已经被碾压出了轮胎印。队员现场未找到车主,当即拍照和摄录视频取证。
当事人收到信息后迅速赶来,表示在附近办事,临时将车停在绿化带上。队员随即对其宣传讲解《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相关条款对其处以???00元。
办案队员介绍,道路两侧绿地属于公共资源,将车辆停放在道路绿化带上的行为,既破坏市政道路设施和城市绿化,又影响市容的文明有序。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属于损害城市绿地的禁止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近期,周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绿地违停立案查处两起。一中队队长孙攀攀表示,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于绿地停车损坏城市绿化这一违停行为的认知程度不足。殊不知,绿地违停对城市绿化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对城市景观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周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下步将继续针对绿地违停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市民有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秩序。(慈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