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和时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各发行单位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年度核验申报。
二、年度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22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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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瞬橥üチ刃畔⑼绱邮鲁霭嫖锓⑿幸滴竦姆⑿械ノ皇欠衤男斜赴甘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加注“网络发行”字样,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三、核验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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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üチ刃畔⑼绱邮鲁霭嫖锓⑿幸滴竦姆⑿械ノ挥ν碧峁┍赴富刂锤从〖?、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截屏复印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须提供)。
四、年度核验的程序和步骤
?。ㄒ唬┓⑿械ノ坏锹既⑿械ノ荒甓群搜榈羌窍低常╤ttp://111.203.109.223:8055),在线填写《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审核通过后打印该表。
(二) 发行单位将所有纸质年检材料交至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窗口(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三楼162窗口)。
?。ㄈ┠昙觳牧戏弦蟮?,通过年度核验。
五、年度核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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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发行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ǘ┯邢铝星樾沃坏?,应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未按要求备案或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
6.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7.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应认真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出版主管部门。暂缓年度核验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
?。ㄈ┯邢铝星樾沃坏?,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的;
2.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逾期未改正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发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发出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四)发行单位持续一年未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年度核验办理时间、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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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夏季下午14:00-17:00)。
(二)联系人:蔡传亮 黄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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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点击下载)
慈溪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4月20日